近日,海东市水务局对乐都区、民和县、循化县2015年至2018年期间批复的乐都区光伏发电项目、民和县和循化县公路工程以及各县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库工程等14个生产建设项目展开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工作座谈等方式对项目业主落实水土保持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情况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项目建设中主体工程建设与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同步、临时拦挡不及时、个别项目监理监测工作不到位、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逐项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一是要求各参建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技术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认证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做好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分类建档、整理和监测季报年报、依法组织开展完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工作,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三是要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监管指导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全面及时落实各项水保措施。